近期,山东省住建厅安委会连发4份通报:

9月18日

,青岛万达游艇产业园C-1-3地块(一区)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9月30日

,泰安市汉和十园三期10号楼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10月3日

,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傅家李召社区项目31号楼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10月5日

,菏泽市定陶区博文欧洲城1号楼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

通报要求

1、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和对涉事其他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外地企业以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为主);

2、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暂收人员资格证书、一定期限内暂停承接新项目,严格实施处置。

10月11日,住建厅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电视会议,要求:

立即启动严厉打击整治危大工程违规施工百日集中行动

实施非常时期从严从重处理处罚6项措施,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项目,一律停工整顿;

发现施工单位违反危大工程突出问题,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定期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信用惩戒;

百日行动期间发生危大工程责任事故的,顶格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严格事故所在地奖惩,与安全文明工地培育计划挂钩,发生较大事故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强化调度督导,发现打击整治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约谈主管部门负责人。

原文如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督办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达游艇产业园C-1-3地块(一区)项目

“9.18”高处坠落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鲁建安函〔2018〕19号

青岛市城乡建委: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你委《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简要信息快报表》,你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达游艇产业园C-1-3地块(一区)项目1号楼于9月18日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青岛万达游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河南省),专业分包单位为中租(海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海南省),监理单位为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现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安全事故即行问责的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和对涉事其他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外地企业以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为主),按规定就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暂收人员资格证书、一定期限内暂停承接新项目等提出行政管理措施意见,严格实施处置,10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处理意见。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部门职责,从严从速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相应的资质、资格作出处理。积极做好与安监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三、2018年11月19日前,请将事故调查报告、地方政府批复、住建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王晓宏,电话:0531-87080851,传真:0531-87087015,电子邮箱:zlaqc@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督办泰安市泰山区汉和十园三期项目“9.30”起重伤害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鲁建安函〔2018〕20号

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你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简要信息快报表》,你市泰山区汉和十园三期10号楼于9月30日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泰安汉和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安徽省),专业分包单位为山东泰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泰安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现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安全事故即行问责的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和对涉事其他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外地企业以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为主),按规定就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暂收人员资格证书、一定期限内暂停承接新项目等提出行政管理措施意见,严格实施处置,10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处理意见。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部门职责,从严从速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相应的资质、资格作出处理。积极做好与安监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三、2018年11月30日前,请将事故调查报告、地方政府批复、住建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王晓宏,电话:0531-87080851,传真:0531-87087015,电子邮箱:zlaqc@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督办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傅家李召社区项目“10.3”起重伤害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鲁建安函〔2018〕21号

潍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你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简要信息快报表》,你市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傅家李召社区项目31号楼于10月3日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临朐县冶源镇改造建设指挥部,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山东广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临沂市),专业分包单位为山东中建三威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地东营市),监理单位为山东祥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淄博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现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安全事故即行问责的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和对涉事其他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外地企业以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为主),按规定就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暂收人员资格证书、一定期限内暂停承接新项目等提出行政管理措施意见,严格实施处置,10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处理意见。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部门职责,从严从速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相应的资质、资格作出处理。积极做好与安监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三、2018年12月6日前,请将事故调查报告、地方政府批复、住建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王晓宏,电话:0531-87080851,传真:0531-87087015,电子邮箱:zlaqc@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督办菏泽市定陶区博文欧洲城项目“10.5”起重伤害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鲁建安函〔2018〕22号

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你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简要信息快报表》,你市菏泽市定陶区博文欧洲城1号楼于10月5日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定陶县博文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定陶县建设开发总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为山东桦盛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注册地济宁市),监理单位为菏泽市定陶区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现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安全事故即行问责的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和对涉事其他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外地企业以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为主),按规定就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暂收人员资格证书、一定期限内暂停承接新项目等提出行政管理措施意见,严格实施处置,10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处理意见。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部门职责,从严从速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相应的资质、资格作出处理。积极做好与安监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三、2018年12月6日前,请将事故调查报告、地方政府批复、住建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王晓宏,电话:0531-87080851,传真:0531-87087015,电子邮箱:zlaqc@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

o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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