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全面注册制下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步骤-公司发行基金的条件
导语:
2019年,中国证监会为了更好地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决定将每年5月15日设立为“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今年迎来第五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宣传主题为“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
拥抱全面注册制改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华商基金一直积极响应号召,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推出了一系列投资者教育保护活动,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来临之际,我们也继续推出相关投资者教育宣传活动,
深入做好全面注册制知识普及、规则讲解和风险揭示等工作,
帮助大家
提高风险意识,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
正文:
申请与受理
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应按照规定聘请保荐人进行保荐,并委托保荐人通过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发行
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交易所收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
5个工作日内
,对文件进行核对,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告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并在交易所网站公示。
审核
交易所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通过提出问题、回答问题等多种方式,督促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完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审核程序包括:
审核机构审核,
由交易所设立的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上市委员会审议,
由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对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
向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
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相关审核资料和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此外,审核还可能涉及会后事项、审核中止与终止、复审等程序。
图文来自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业协会。
风险提示:以上观点不代表任何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基金投资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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