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条款解读-维修基金交晚了的后果
新版《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就条例中有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条款解读如下:
亮点一:
建设单位代为足额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现行《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代收代交。温州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普遍由开发商向购房者代收,再转缴给住建部门,但没有明确收缴的具体时间及步骤,易出现开发商延期、截留或挪用维修金的情况,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如去年6月,发生瓯海区某小区代收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未及时缴纳至资金专户,后经对房开公司催缴约谈,于7月开发商全额补缴890余万元物业专项维修金。
温州
《条例》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竣工验收备案之前,代为足额缴纳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交付时再向业主收取。《条例》从源头制度上有效预防和规避资金挪用侵占风险,确保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健康稳健运行。
亮点二:
取消百分之五应急备用维修资金制度
住宅小区一旦出现电梯严重故障、消防设施瘫痪等问题,如果不及时组织修缮,可能危及房屋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以往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时,受限于5%应急备用金额度,导致应急维修“绿色通道”不够畅通。如某小区2011年交房,共有近1149户业主,属较为大型的社区。多年来,小区内不仅消防栓无水,而且也几乎没有视频监控,安防形同虚设,安全隐患极大,但由于维修总金额超过5%的应急备用金,无法走应急使用“绿色通道”,导致小区消防问题多年得不到整改。再如某小区消防风管维修项目。2022年10月该小区被消防救援大队要求进行整改,工程涉及金额98860元。因受限于5%应急备用金额度,因业主集体表决同意未达比例,工程至今还未得到有效修缮。
《条例》把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作为第一位,突破原先制度设定,取消了百分之五设立应急备用金,让为民服务通道一路亮起绿灯。此外,温州市住建局创新推出维修资金使用“五方”监管模式,让维修资金使用更加公正透明,让维修资金用在刀刃上,让群众居住条件有可靠的保障。
亮点三:
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系统
住宅小区公共事务决策难一直是基层共治共富的难点和痛点,传统决策模式存在决策周期长、效率低、身份真伪难辨、决策组织不规范不透明、业主因地域或时间限制难以参与等问题,进而导致小区选举业委员、选聘物业等事务长期议而不决。
运用新兴数字化技术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可以提高物业管理的透明度、公信力,提高业主决策效率。《条例》鼓励采用数字化等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规定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系统,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采用电子投票表决的,应当通过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市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电子投票系统进行。
温州市住建局和鹏业软件合作推出“温州市物业公共事务决策平台”,这一平台保障业主行使权利,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项发起难、表决难、主管部门审核难的问题,方便业主、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自助办理物业管理相关公共事务,保证业主大会决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共事项的决策效率。
温州市物业公共事务决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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